2007年7月13日 星期五

海綿蛋糕

上次寫草莓蛋糕因為偷懶所以沒有把海綿蛋糕的作法放上來,經過一個月的休養生息,重新再做一次,發現真的不難而且,這次有乖乖的『輕輕攪拌」所以做出來的蛋糕比上次更鬆軟可口喔!跟有興趣的朋友分享食譜!!


材料

1.蛋:4顆
2.糖:120公克
3.麵粉:100公克
4.牛奶:50ml
5.油:30ml
6.發粉:一小包(約11公克)
7.奶油、麵粉:少許
8.直徑21公分的蛋糕模型
作法:
1.在蛋糕模型上抹上奶油並鋪上麵粉(材料7)
2.烤箱預熱170度
3.將蛋白跟蛋黃分開
4.將60公克的糖加入蛋黃中,打到蛋黃有點成白色
5.把油加入蛋黃中,攪拌均勻之後加入牛奶
6.先將蛋白打乘棉花糖狀,然後加入60公克的糖,繼續打到蛋白變硬
7.把三分之一的蛋白加到蛋黃中輕輕攪拌均勻,然後加入一半的麵粉,攪拌均勻之後再加入三分之一的蛋白,一樣輕輕攪拌均勻,把剩下的麵粉跟發粉(麵粉跟發粉最好要過篩)加入攪拌均勻,再把剩下的蛋白加進去,攪拌均勻之後到入蛋糕模型。
8.送入烤箱,烤25~35分鐘即可!







2007年7月1日 星期日

最近的事情

前天跟朋友去看電影之前,發現有些商店似乎已經開始準備夏季折扣的工作(法國這邊一年只有兩次折扣,冬季跟夏季各一次,不像台灣百貨公司似乎一年到頭都有藉口『特賣』),所以鼓起勇氣問了店員夏季折扣何時開始(哈哈,我只有在這方面最有勇氣跟動機開口去問人家事情),答案是隔天,也就是昨天!家裡有小孩的人都會覺得小孩長很快吧,衣服一下子就穿不下了!所以,精打細算的媽媽當然得趁這個時間幫小朋友把衣服準備起來囉!



所以,昨天早上送翰翰去托兒所之後,就直奔距離我們家大概60公里左右的一個oulet去幫翰翰準備明年夏天的衣服,大約十點左右到吧,停車場幾乎已經全滿,找到停車位之後立刻直奔朋友帶我去過的Catimini的暢貨中心。暢貨中心的價格本來就低,再加上打折的第一天就豪邁的給了五折的折扣,所以,買了T袖、長褲跟擋風薄外套,折算一下,平均每件只要新台幣一百三十元左右!!用菜市場的價格買到有品牌的東西,我的嘴巴笑到快裂開啦!!所有採購行動在下午一點左右結束,為了確實做到精打細算、斤斤計較,我還餓著肚子從oulet飆回家才吃午餐喔!


以上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咧,則是今天剛發生,熱騰騰剛出爐的喔!那就是~~我申請研究所的錄取通知寄來了!!!!唉~~~~~~~~


讀了三年的語言班,今年終於鼓起勇氣去申請學校了,不過也沒啥其他的選擇,為了跟老公長相私守,就也跟他申請同一間大學,本來也只是試看看,想不到兩個星期前,收到系上寄來的通知,說是系上初審通過,就等校長室那邊同意,然後,今天就收到正式的錄取通知書啦!那那那~我前面為何嘆氣呢?因為大家都跟我說會很辛苦啊!啊~~~一年之內要筆試、寫論文還有口試(那是一年制的研究所),一般人念起來都苦哈哈了,像我這樣還要帶小孩的,不知道有沒有命把他唸完耶!!









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像誰?

翰翰到底長得像誰呢?眾說紛紜,不過,因為從出生到現在,翰翰的樣子一直在變化,所以就要分成不同階段來區分囉!



剛出生的翰翰跟曾祖父真是宇宙無敵超級像,然後過了一兩個月,奶奶說那個樣子跟拔拔小時候一模一樣(唉~~小孩子真的不能偷生)


五六個月的時候也就是小傢伙最胖的時候,大家都說跟麻麻超級像,嗚~~~~,只有外婆一直說『怎麼都不樣我們李家人?!』


後來後來,度過一歲生日,脫離小baby階段,越來越有小男生架勢,大家都說跟拔拔好像!


但是,這張照片要告訴大家,翰翰雖然長得像拔拔,但是有麻麻的表情喔!你看,我們笑起來是不是一模一樣啊!!















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翰翰一歲半

有小孩的家庭應該都會覺得時間過得超級快吧!那個好像不久前還在地上『蠕動』的小傢伙怎麼轉眼間就已經邁開他人生的第一步,然後~~就怎麼追也追不上啦?!

當然一歲半的翰翰還沒有那種讓老媽子追不上的功力啦,只不過在可以想見的未來,當他走得更穩的時候,一定會以我無法想像的速度堅定的往他自己追尋的目標而去,而當娘的,就只好默默祝福他囉!!哈~~想得有點遠,還是來說說這傢伙最近的狀況吧!

跟他爹一樣,翰翰也是最近這一兩個月才開始走得比較好(據我婆婆說,翰翰他爹大概也是一歲半左右才會走路)。所謂比較好就是,只要沒有障礙物,可以不用牽、不用扶走一段路。當然,目前走路的樣子還是屬於企鵝階段,雙腳呈外八狀,雙手緊貼身體兩邊,往目的地前進。至於要『跑』的時候(通常是拿了東西不給人所以要『落跑』),就會雙手舉高,然後還是邁著他的企鵝步伐逃之夭夭,當然速度也沒有比他『一般』的走路速度快到哪裡去啦!

除了走路這件事,吃飯的狀況也比之前好了許多,當然還是會有即興的打擊樂演奏,也還是會搞得食物滿天飛舞,可是,進到肚子裡的食物已經從之前的三分之一增加到二分之一。例如,給他一盒優格,他已經知道要一手扶著盒子,然後另一隻手進行『挖掘』的工作,自己吃掉跟飛出去的大概有三分之二盒吧(剩下的三分之一不好挖,所以只好麻麻幫忙囉)。

目前翰翰最大的興趣就是看動物,最近的他瘋狂迷戀上一個動物影片,大約三十分鐘的短片,各種動物(狗、貓、牛、馬、豬等等)配合輕快的音樂把他迷得神魂顛倒,小傢伙每天早上起床做完『早課』(喝ㄋㄟㄋㄟ),開口說的第一句話一定是『狗狗』(要看影片)。眼看小傢伙就要成為電視兒童,麻麻當然也得有對策,做完『早課』就抱著他去窗邊看小鳥,順便吃早餐,如果幸運的話,翰翰會忘記看影片這檔事,然後上學去!

一歲半的翰翰所理解的事情應該遠比我們想像的更多,現在幫他換完尿布跟他說『尿布拿去丟』,他就會一隻手抓著尿布,一邊唸唸有詞『丟、丟、丟』,走去垃圾桶邊把尿布丟掉。可是『把這個東西拿去給爸爸』這個指令,不知道他是聽不懂還是不理我,還沒有成功過!只有『去給拔拔親親攻擊』這件事情執行的很完美,愛賴床的拔拔遇到翰翰的親親攻擊就會棄床投降啦!

除此之外,對於事物的記憶能力也不錯喔,他會記得麻麻曾經帶他去托兒所的停車場看鳥、記得我們家附近的貓曾經在傍晚出來閒晃,還有一隻住在屋頂的博美狗會出來跟他打招呼,所以,每天接他回家的時候,他就會指著那個我們一起去過的停車場喊『鳥鳥』,回到家下車之後,就指著那個曾經有貓咪停留的窗臺叫『貓貓』,望著屋頂喊『狗狗』。

跟許多這個年紀的小小孩一樣,對於比他們更小的小baby真是充滿超級無敵的興趣,他們托兒所有幾個六七個月的小朋友,據保母說我們翰翰會拿玩具給他們,還學會輕輕的摸他們的頭髮囉~~喔喔~~要不是時不我與,要不是我們家這個高需求寶寶把我嚇壞了,真想再生一個啊!

最近,正在努力的事情則是和他溝通『斷奶』這件事。因為,在托兒所可以睡得很好不需要喝ㄋㄟㄋㄟ的翰翰,晚上睡覺的狀況並不是很理想,一定要等我也睡了之後,他才不會起來找ㄋㄟㄋㄟ,所以,目前正努力的跟他溝通當中啦!









游泳記

麻麻是隻旱鴨子,不折不扣的,一下水就緊抓的游泳池畔死也不肯放的那種人,拔拔已經嘗試過好幾次要教麻麻游泳,最後最後,都是以麻麻落跑到兒童池去玩水收場。自己是旱鴨子的痛當然不希望自己的親親小寶貝再受此折磨,因此,從去年夏天我們就一直想著要帶翰翰去上幼兒游泳班,可是想歸想一直沒有落實。



前天早上,我們終於帶翰翰去游泳囉!這次不是幼兒游泳班,因為一年只有二十八堂課(每堂課只有30分鐘)要價一百七十八歐實在太貴了,不是我們這樣的窮學生負擔得起,所以,就讓他從適應游泳池開始好囉!


翰翰果然是個非常謹慎的小孩,一開始的十五分鐘,他只願意坐在游泳池畔的階梯上泡水、玩水,直到適應整個環境之後,才願意讓我們抱著他往泳池深處去抓球還有鴨鴨玩具,一開始咧,他的小胖腿只會僵硬的在水中不動說,後來,繞了兩圈之後,小胖腿開始會踢水了咧,他是自己踢的喔,我們都沒教說,不過,只有踢一隻腿而已啦,希望下次的狀況會更好!至於我們幫他準備的那個游泳圈,翰翰大概只做了三分鐘吧,之後就完全抗拒,一點都不想靠近它(唉~~~白花花的銀兩啊~~)大概玩了四十幾分鐘吧!翰翰已顯出疲憊的樣子(開始喊『ㄋㄟㄋㄟ!ㄋㄟㄋ ㄟ』)。識相的父母當然不會硬坳自己的小孩,當然是盡快帶他上岸梳洗囉。


我們去的那個游泳池淋浴間是開放式的,也就是說~~蓮蓬頭之間完全沒有區隔,麻麻本來已經決定只幫翰翰洗,自己回家再洗就好了,不然小翰翰趁麻麻洗澡的時候溜掉就糗大,還好,還好那天我們是跟咩咩阿姨一起去,阿姨指點麻麻有一個淋浴間是獨立式可以關門,哈哈那個游泳池麻麻去了好幾次都沒發現說,多虧有咩咩阿姨幫忙!一開始翰翰對那個蓮蓬頭也是很抗拒的,大概是水噴在身上刺刺的吧,幾分鐘之後習慣那種感覺之後就愛上咧,我說嘛~哪有小孩不愛玩水的啊??!!


不過,很可惜這次的游泳並不是以笑聲劃上句點,因為當麻麻在吹頭髮的時候,翰翰抱著麻麻的蘿蔔腿唱哭調(因為真的累了),等麻麻吹乾頭髮要抱他的時候,一千分之一秒的落差,他的大頭就這樣『ㄎㄡ』的一聲親吻地板去啦!最後最後還是咩咩阿姨帶來的巧克力解救大家於翰翰的魔音傳腦以及水災攻勢!












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理論與實務之間-世俗的眼光啊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台灣從去年就已經加入了這個國際性的活動,請爸爸媽媽試看看在這一天不動手打小孩。其實,在我們家,我們不打小孩,不是因為他小,而是因為我們覺得,應該可以有比『打』更好的方法來管教我們家的小寶貝。

小孩本來就有犯錯的權利,而且是從犯錯中去學習成長,這個跟我們大人應該沒有兩樣,如果我們自己都會犯錯,那麼,當然要給小孩犯錯的空間囉!雖然身為父母的義務是教導小孩分辨是非對錯,只是管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以打、罵的方式進行,因為這樣不但會讓小孩誤以為自己一點錯都不能犯,比較糟糕的情況是讓小孩以為爸爸媽媽不愛他了(許多小孩被打的當下心理的感覺應該都是害怕的,不只是痛的怕,比較深沈的害怕是『這樣打我的父母是不是不愛我了呢?』)。我是覺得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讓他瞭解事情真相,瞭解某些行為被禁止的原因,事情講清楚了教導的目的才會達成,這樣應該會比處罰來得要好。

有人或許會問,如果先把道理說清楚,然後再處罰,雙管齊下會不會更好?就我的觀點,既然把道理講清楚了,確定小孩的認知已經沒有問題了,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去處罰他?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小孩知道事情的對錯啊。如果小孩一再重複同樣的事情除了是因為我們道理沒講清楚之外,有可能是因為還有其他情緒面的問題沒有解決吧!

但是,就像上一篇說過的,道理講得頭頭是道,執行起來可是困難得不得了,尤其是有『外人』在的時候。

今年三月陪著我們家老公去康城開會,順道也就把諾曼地那一區的幾個城市『撿』起來玩。話說其中的某一天中午,我們找的那家餐廳剛好沒有兒童座椅,所以只好拔拔跟麻麻輪流抱著他吃飯(絕對不可以放他自己坐在椅子上,因為對他而言高度不夠,他一定會想要站起來看桌子上有啥東西,然後還會想要爬上桌)。一開始他還挺合作的,乖乖吃飯也沒有太多意見,後來後來,應該是用餐的時間拖的有點長(上菜速度實在是稱不上快啦),這傢伙開始無聊,企圖要從我身上翻過去攀上後面的沙發背,這當然不行啦,被阻止之後就開始跟我搶餐具,開始決定要自己吃飯,只是力道控制的不夠好,老是把食物甩出去,而這個時候坐我們附近的客人大概也是等上菜很無聊就開始評論起來囉,雖然聲音壓得很低,但還是被我聽見了『噢,啦啦』(法國人表達某件事很誇張的時候的發語詞)『媽媽會生氣吧』之類有的沒的,本來不覺得怎樣的我聽到這些話竟然大受影響,應該是覺得沒面子,再來也是被鬧得有點失去耐性,而就在這個時候,在翰寶手中被揮動無辜的湯匙就這樣『ㄎㄥ』的敲到了我的嘴唇,本人的臉當然是立刻垮了下來,痛到眼淚飆出來,然後剛剛無聊閒嗑牙的那桌又來了
『噢!啦啦!』
『看,媽媽真的生氣了』(一副,哈哈,那個小孩要遭殃了的口氣)。
厚~~~是怎樣,你們家是沒養過小孩嗎??!!你們家小孩學吃飯都不會搞得一團亂嗎?而肇事者還天真的繼續揮動著剛才的凶器,完全不知道麻麻已經快抓狂。在那個當下,我真的感受到那種外界的壓力,那種等著看爸爸媽媽打小孩或是罵小孩戲碼上演的『觀眾心理』。只不過我就是不要配合咧,怎樣!憋住怒氣低頭跟肇事者說『麻麻痛痛,秀秀麻麻』,趁機奪下他的湯匙(通常這種狀況他大概也知道自己闖禍不會堅持要拿著凶器),然後咧,當然是得不到他的安慰跟秀秀啦,不過至少轉移一下注意力,再把他交給拔拔,然後麻麻稍微自己冷靜一下囉。

我真的覺得,有外人看的時候,拔拔麻麻為了自己的面子,或是因為那種『你怎麼不管管你家小孩』的壓力,都比較容易用罵或打的方式來對小孩,可是啊,當然在當下或許產生的一定的嚇阻效應,但是,到底有沒有把事情的道理解釋清楚呢?對我來說,教小孩是一輩子的事,外人的眼光就隨他去吧。















理論和實務之間

很多朋友應該都知道我主張不打小孩、不罵小孩,甚至我的基礎理論是要用對待大人的方式對小孩,因為,我一直覺得小孩跟我們一樣都是人,基於人人平等的道理,當然不能因為他們「小」所以就『歧視』他們,把我們不會對待一般大人的方式拿來用在他們身上。道理當然是說的很好聽啦,可是,家裡有小小孩的爸爸媽媽應該都可以想像,要堅持住這樣一個自己給自己定下的原則有多麼困難!



我們家小子最近開始學吃飯(這檔事據說不會是兩三個月之內就可以學得會的,依我看也是,每次『大爺』用餐就飯粒滿天飛舞的),一開始的五分鐘還會乖乖把湯匙送進嘴巴,然後~~然後就開始了他的打擊樂演奏,敲碗、敲桌子,而這時候媽媽怎麼辦?媽媽說『湯匙要放嘴吧才好棒棒喔』(不可以說「不要敲桌子」也不能說「不要敲」,否則會加強他「敲桌子」和『敲』的行為),偶而他會停下來無辜的望著我,大部分的時間則是忘我的繼續敲敲打打,而我則得趁這個時間趕快把他碗裡的東西塞到他嘴巴,總之,盡快餵飽他,然後再收拾善後囉!但是,事情哪有這麼簡單,不是我舀起來的食物被他打掉,就是他敲碗的時候把裡面的東西給『掀』了出來,甚至,他轉移焦點想要搶走我手中的湯匙(忘了說,每次吃飯一定是他一根湯匙我一根啦),這時候就得跟他交換。總之,最後一定會一團亂。我可以明顯感受到自己不一樣的情緒反應,當我精神好的時候比較可以忍受這樣的混亂,可是累的時候,總是會有一股要破口大罵的衝動,還好,大部分時間老公都在,所以每次我快要崩潰的時候還可以向他求救,只需要跟他說「我覺得自己很累脾氣很不好」他就會接手啦!因此,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違反過自己的原則,只是我真的覺得,理論說的好聽,但是實務的實踐上真的好難。不過,為了給小傢伙示範良好的對人方式,我一定會堅持下去啦!


PS當然在實務上也是有一些小小成就啦!我們家這小子對電腦超級感興趣,當然周邊配備也不會放過,有一陣子他老愛玩攝影機,連接頭都快被他折斷,一開始我總想辦法收在他拿不到的地方,可是後來他發現自己拿不到就『指揮』我們拿給他,我只好跟他說「這個攝影機是給台灣的阿公阿媽看翰翰的喔,你玩玩不小心會玩壞,這樣阿公阿媽就看不到翰翰囉!」,神奇的是,這樣一講他真的就不堅持要玩攝影機了。當然,現在偶爾他還是會要求我們拿攝影機給他玩,但是只要我再跟他說一次同樣的事情,他就像可以理解一樣轉頭玩其他東西去啦!呼~~~算是理論落實的證據吧!值得記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