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3日 星期日

理論與實務之間-世俗的眼光啊

4月30日是國際不打小孩日,台灣從去年就已經加入了這個國際性的活動,請爸爸媽媽試看看在這一天不動手打小孩。其實,在我們家,我們不打小孩,不是因為他小,而是因為我們覺得,應該可以有比『打』更好的方法來管教我們家的小寶貝。

小孩本來就有犯錯的權利,而且是從犯錯中去學習成長,這個跟我們大人應該沒有兩樣,如果我們自己都會犯錯,那麼,當然要給小孩犯錯的空間囉!雖然身為父母的義務是教導小孩分辨是非對錯,只是管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以打、罵的方式進行,因為這樣不但會讓小孩誤以為自己一點錯都不能犯,比較糟糕的情況是讓小孩以為爸爸媽媽不愛他了(許多小孩被打的當下心理的感覺應該都是害怕的,不只是痛的怕,比較深沈的害怕是『這樣打我的父母是不是不愛我了呢?』)。我是覺得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讓他瞭解事情真相,瞭解某些行為被禁止的原因,事情講清楚了教導的目的才會達成,這樣應該會比處罰來得要好。

有人或許會問,如果先把道理說清楚,然後再處罰,雙管齊下會不會更好?就我的觀點,既然把道理講清楚了,確定小孩的認知已經沒有問題了,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去處罰他?我們的目的就是要小孩知道事情的對錯啊。如果小孩一再重複同樣的事情除了是因為我們道理沒講清楚之外,有可能是因為還有其他情緒面的問題沒有解決吧!

但是,就像上一篇說過的,道理講得頭頭是道,執行起來可是困難得不得了,尤其是有『外人』在的時候。

今年三月陪著我們家老公去康城開會,順道也就把諾曼地那一區的幾個城市『撿』起來玩。話說其中的某一天中午,我們找的那家餐廳剛好沒有兒童座椅,所以只好拔拔跟麻麻輪流抱著他吃飯(絕對不可以放他自己坐在椅子上,因為對他而言高度不夠,他一定會想要站起來看桌子上有啥東西,然後還會想要爬上桌)。一開始他還挺合作的,乖乖吃飯也沒有太多意見,後來後來,應該是用餐的時間拖的有點長(上菜速度實在是稱不上快啦),這傢伙開始無聊,企圖要從我身上翻過去攀上後面的沙發背,這當然不行啦,被阻止之後就開始跟我搶餐具,開始決定要自己吃飯,只是力道控制的不夠好,老是把食物甩出去,而這個時候坐我們附近的客人大概也是等上菜很無聊就開始評論起來囉,雖然聲音壓得很低,但還是被我聽見了『噢,啦啦』(法國人表達某件事很誇張的時候的發語詞)『媽媽會生氣吧』之類有的沒的,本來不覺得怎樣的我聽到這些話竟然大受影響,應該是覺得沒面子,再來也是被鬧得有點失去耐性,而就在這個時候,在翰寶手中被揮動無辜的湯匙就這樣『ㄎㄥ』的敲到了我的嘴唇,本人的臉當然是立刻垮了下來,痛到眼淚飆出來,然後剛剛無聊閒嗑牙的那桌又來了
『噢!啦啦!』
『看,媽媽真的生氣了』(一副,哈哈,那個小孩要遭殃了的口氣)。
厚~~~是怎樣,你們家是沒養過小孩嗎??!!你們家小孩學吃飯都不會搞得一團亂嗎?而肇事者還天真的繼續揮動著剛才的凶器,完全不知道麻麻已經快抓狂。在那個當下,我真的感受到那種外界的壓力,那種等著看爸爸媽媽打小孩或是罵小孩戲碼上演的『觀眾心理』。只不過我就是不要配合咧,怎樣!憋住怒氣低頭跟肇事者說『麻麻痛痛,秀秀麻麻』,趁機奪下他的湯匙(通常這種狀況他大概也知道自己闖禍不會堅持要拿著凶器),然後咧,當然是得不到他的安慰跟秀秀啦,不過至少轉移一下注意力,再把他交給拔拔,然後麻麻稍微自己冷靜一下囉。

我真的覺得,有外人看的時候,拔拔麻麻為了自己的面子,或是因為那種『你怎麼不管管你家小孩』的壓力,都比較容易用罵或打的方式來對小孩,可是啊,當然在當下或許產生的一定的嚇阻效應,但是,到底有沒有把事情的道理解釋清楚呢?對我來說,教小孩是一輩子的事,外人的眼光就隨他去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